房屋問題無疑是香港多年來尚未能夠妥善解決的一個重要議題;而近年,與青年人相關的房屋話題更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隨著共居(Co-living)公寓在歐美和亞洲等地愈來愈盛行,加上共享經濟成為全球方興未艾的潮流,不同類型的共居項目亦相繼在本港出現,並受到不少青年人追捧,究竟這種居住模式是否有助本港青年圓其「安居夢」呢?
簡單而言,「共居(Co-Living)」是一種現代形式的共享房屋,是由個人生活和共享空間組成的居住模式;即租客擁有自己的獨立睡房,並透過共享客飯廳、廚房和休憩空間等設施和資源,以減低租金和日常開支。
共居與傳統房屋最大分別是住客間透過社群互動,從而增進彼此溝通交流及互相學習,並建立人際網絡。所以,大部分共居公寓均會定期舉辦節日派對、就業講座、文化交流等活動或特定主題的工作坊和分享講座,以凝聚租客,加強歸屬感。由於共居空間的租客一般有着不同背景、年齡,甚至國籍,在彼此交流與互動的過程中,有利相互擴闊眼界及社交圈子。
事實上,「共居」並非一個新興概念,早於1970年代,丹麥哥本哈根的共同住宅設計已經是一個共居計劃。其後,類似的計劃逐步推廣至荷蘭和英國,近年在歐美等地亦相當普遍,甚至於日本、台灣和韓國等亞洲地區,亦不乏共居的身影。由於共居近年在世界各地愈趨普遍,故有人形容當今是共居年代(The Year of Co-living)。
「共居(Co-Living)」興起的原因?
1. 獨身人士的比率上升
單身主義興起、社會保障愈見完善,及工作機會愈來愈多的背景下,愈來愈多現代人選擇獨身而處;例如瑞典和紐約有一半人是獨身、日韓台一人戶的比率約三分之一、中國單身人口亦已超過兩億。共居能讓志同道合的年輕人一起居住,又可各自擁有獨處空間,住客能夠從共用設施而改善人際關係和生活環境,亦可以從幫助其他租客而肯定自我價值。對於不少單身人士而言,是解決住宿要求的不錯選擇。
2. 租金難以負擔
全球樓價高企,不少青年人雖然有住屋需求,但卻無法負擔高昂租金。通過分擔租金和設施成本的共居模式,成為改善生活質素的一條出路。共居可以讓青年人在可負擔的租金下追求隱私和舒適的居住環境,故成為他們的選擇。
本港青年人對住屋的需求日增,共居往往被不少人視為一個不錯的選擇;以下是消費者租住共居房屋的一些好處及潛藏風險。
好處:與人共住無疑會在一定程度上節省住屋開支;共居項目定期舉辦的各種聯誼活動,更有利租客開拓社會關係及增廣見聞。
風險:俗話有云「相見好、同住難」,承租共居單位,少不免需與陌生人共同生活。共居前互不相識,性格或生活習慣未必合得來,期間或會出現摩擦和糾紛;加上共住區域畢竟不是私人空間,故亦會有財物損失的風險。
消費者除了需留意上述的好處與風險之外,在嘗試共居這種新興的居住模式前,還需注意以下事項。
1. 由於共居項目會為消費者提供公共活動空間及私人活動空間,且某些項目的租金往往已包括了上網費和清潔費等開支,更聲稱會舉辦不同類型的聯誼活動,與傳統住宅的居住方式及月租所包括的費用大有不同,所以消費者在租用共居項目時,不宜用其呎租與普通的私人住宅的呎租作直接作比較。
2. 在決定承租共居單位前,消費者需仔細查閱租賃合約的具體條款,例如租金是否已包括水費、電費和清潔費等費用,同時亦需了解除租金外的其他額外收費,以免失卻預算。
3. 非牟利機構營運的共居項目數量有限,對於希望申請這些項目的青年人而言,應先詳細了解清楚相關項目的申請條件、步驟、所需文件及需等候的時間。此外,消費者亦需留意非牟利機構所提供的共居項目,在租約期限方面的限制。
4. 每個共享項目所提供的私人空間、共享空間及共享設施均不盡相同,消費者在決定承租共享項目之前,應仔細了解每個項目需要共享的區域和共享的設施及仔細評估是否適合自己。
5. 由非牟利機構營運的共居與私人營運的共居項目各有特點。概括而言,由非牟利機構營運的項目地址較多並非位於市區位置,交通上或不如私人機構營運的項目便利,且項目可提供的共享設施有限,但整體租金卻較為低廉。雖然租用由非牟利機構提供的共居項目的整體租金,往往低於由私人機構提供項目的整體租金,但前者提供的共居項目在一般情況下並不允許消費者轉房;而由私人提供的共居項目在這方面的條款則相對彈性,惟消費者亦需留意申請轉房時可能會產生一定費用。此外,私人共居項目租金往往包括了水、電、上網和清潔等費用,非牟利機構的卻未必。
6. 在疫情肆虐之下,共居項目未必能經常舉辦聯誼活動,甚至乎一些公共空間亦可能受限於限聚令而未能開放,消費者在租賃前應加以考慮。
7. 青年人在承租共居單位前,需要檢查清楚該項目的營業執照等文件,以免租入不合法的居所,誤墜法網,如對共居項目有疑問,應向政府機構諮詢。
海外興起的共居模式
放眼世界,不同地區的共居項目的營運者既有政府、非牟利機構,亦有私人機構(見表三)。而且,除了青年共居外,不少地區近年亦推動「青銀共居」,希望藉此解決銀髮族獨居所帶來的風險的同時,也緩和青年人的住屋問題,以及鼓勵年青一代更多了解和關懷長者,進而實踐跨代共融與共享經濟的理念。
資料來源: 消費者委員會 Consumer Council - 選擇月刊 (2022.11 | 553期)
https://www.consumer.org.hk/tc/article/553-co-living-space/553-co-living-space-study-overview#tab